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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高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標準
2024年07月04日08:29 | 來(lái)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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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云南省財政廳獲悉,7月1日起,云南省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全部提標。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準提高到735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準提高到6400元/人·年。提標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差距進(jìn)一步縮小。
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省級指導標準統一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提高,達到956元/人·月。同時(shí),提高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補貼標準,分類(lèi)分檔進(jìn)行補助。
集中養育兒童生活保障標準達到2000元/人·月;散居孤兒、事實(shí)無(wú)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生活保障標準增加10元,達到1350元/人·月。
據了解,省財政廳已籌措下達2024年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131.2億元,保障提標后的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救助金及時(shí)足額發(fā)放,并實(shí)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和臨時(shí)救助,全力做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吳潔)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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